地方政府强拆房屋,拆迁户报警警察说不管,此时该怎么办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22-05-17 18:47) 点击:769 |
在征地拆迁中,几乎所有矛盾都是围绕着拆迁补偿产生的,而老百姓对补偿不满意往往被称作“钉子户”求助无门,但行政机关却经常堂而皇之地来强拆老百姓的合法房屋。那么面对强拆时报警可以说几乎是唯一的救命稻草,但是报警的时候警察说管不了,该怎么办呢?
一、典型案例:警察以强拆是行政行为为由,拒绝阻止强拆
案号【(2015)辰行初字第0072号】在这起因征地拆迁而发生强拆的案件中,原告一方在面对强拆的是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,但当时接待原告的民警回复说“该强拆行为是被告的行政行为,警方会予以配合,但是不会阻止。”
二、警察该不该管地方政府强拆?
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二十八条:“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”也就是说在征地拆迁中只有法院才有资格强制拆除房屋。
那么在征地拆迁中,政府强拆是行政行为吗?起码在目前的征地拆迁中来看,只要房屋是合法的,那么强拆绝对不是行政行为,而是对拆迁户合法权利乃至人身安全、人身自由的侵犯,甚至可以说这是《刑法》中规定的“故意毁坏财物罪”的犯罪行为,事后参与强拆的相关人员应当接受纪律处分、甚至承担刑事责任的,因此警察应该作为、应该去阻止地方政府的强拆行为。
三、警察说管不了,此时拆迁户该怎么办?
面对强拆,第一时间您要的是对报警的通话进行录音,如果民警不肯出警,那么就要将本文中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二十八条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,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,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”的内容告知接电话的民警。
当您把这一上述法律告知民警后,如果警察还是不肯出警阻止地方政府强拆,那么因为录音一定要保存好,这可以作为当地警方行政不作为的证据。而随后,强拆如果真的无法避免,大家也千万别一时冲动采取暴力对抗,暴力对抗政府强拆可以说是最不值得的,所以此时要暗中对强拆现场进行录音录像,与强拆现场人员的对话有条件情况下也要进行录音录像。
所以如果警察出警阻止了强拆可以说是最好,但如果不出警,只要您按照上述的嘱咐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录音录像,那么日后维权时可以说是事半功倍,而且此类强拆案件,只要证据充分,胜诉的概率还是极大的。
在征地拆迁中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,这不仅包括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,也包括规避法律技术风险,这需要有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,北京蓝秦律师团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